(2024年5月30日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吴少炎同志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鸿进、江淑红、翁育慧同志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张潮海同志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创城、林瑛同志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陈少伦同志的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因机构更名,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原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和原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决定任命唐超同志为揭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
因机构改革,吴澜星同志的揭阳市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唐超同志的揭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