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曾杨慧同志为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黄永练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陈益文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任命张晓炜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任命林玉珍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鲁鸣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彭艳君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