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揭阳市2023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收支预算的议案》(揭府案〔2023〕8 号)。
会议认为,2023年7月,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3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6.5亿元(不含财政省直管县,下同),其中:一般债券1.5亿元、专项债券5亿元。合理分配使用新增债券资金,对加强我市教育医疗、污染防治工作,完善我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决定:批准揭阳市2023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收支预算及分配方案,市政府应在报告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中一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同时,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债券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并积极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按要求做好还本付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