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履行宪法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法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以及新修订的《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严格落实备案审查“七个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三个必”原则求实效
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持续用力抓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和审查工作,不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一)加强监督指导,实现“有件必备”。截至目前,接收各制定机关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共10件(其中:市政府规章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内容主要涉及机场安全环境保护管理、餐厨垃圾管理、民宿管理、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加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等。通过持续强化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已经基本呈现常态化。从报送备案的总体情况看,各报备机关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做到应备尽备,报备质量、效率得到了提高。此外,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报送备案了《揭阳市停车场管理条例》《揭阳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2件地方性法规。
(二)落实主动审查,做到“有备必审”。持续加强审查力度,对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逐件开展审查,突出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加强与制定机关的沟通探讨。目前,已完成8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总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尚未发现存在违反《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规定的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等情形。另外2件规范性文件还在审查中,正在就部分问题与制定机关进行沟通。
(三)持续跟踪督促,坚持“有错必纠”。针对前期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研究意见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法工委多次与制定机关进行沟通,并于11月27日赴市司法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调研,就备案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交流探讨,跟踪督促和推动审查发现问题的妥善解决。比如:对《揭阳市市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经多次沟通,制定机关考虑在该规范性文件基础上提升制定政府规章,在规章制定中全面吸纳审查研究意见,目前“揭阳市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已作为正式项目列入市政府2024年制定规章计划;对《揭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经督促推动,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市交通运输局也制定了工作方案,计划于2025年第一季度完成有关修改工作。接下来,法工委将持续跟踪监督相关审查纠正规范性文件的处理情况,做好备案审查后半篇文章,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刚性,倒推规范性文件质量的提升,助力我市法治建设工作。
二、对标“七个一”要求促提升
对标对表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七个一”工作要求,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立法工作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统筹部署。10月30日,召开了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组织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参会,常委会分管领导总结备案审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并对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特别是对标备案审查“七个一”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加强数据库建设,夯实备案审查基础。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省级数据库建设工作要求,今年6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市“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各自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核查、清理。经核查梳理,市、县两级需补报规范性文件124件,需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相关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确保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数据库收录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准确、有效。
(三)开展集中清理,切实维护法治统一。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围绕党中央重大改革和政策调整、重要法律修改等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今年以来,针对“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定”和“地方性法规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两个主题分别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没有发现我市地方性法规等涉及相关情形。
(四)深化市县联动,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为更好落实上级人大关于备案审查“七个一”工作要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于3月21日组织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一府一委两院”等部门召开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交流会,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通报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了解各地、各单位2023年以来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以及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工作经验座谈交流。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为加强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建设,于10月30日组织召开备案审查工作业务培训,邀请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孔繁华教授作“《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解读与适用”专题辅导,并将参训人员延伸到县区“一府一委两院”,切实帮助市、县二级“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业务人员提高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文件制发质量意识和报备规范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仍存在不少差距,比如备案审查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制度机制有待完善以及有些制定机关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强三个方面工作,持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质效。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更好适应备案审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新修订的《立法法》《监督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启动《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备案审查标准和程序。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衔接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相关工作支持和指导;同时强化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联系,探索与市司法局建立衔接联动机制并形成制度规范;加强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工作指导,推动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努力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推进实现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
(三)进一步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增加备案审查工作宣传内容,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因地制宜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意见,深入了解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提升备案审查民主含量和质量。
附件
2024年度接受备案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情况
一、市政府规章1件
《揭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二、市政府(含办公室)规范性文件9件
1.《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揭阳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规定〉的通知》
2.《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Ⅲ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
3.《揭阳市揭阳潮汕国际机场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4.《揭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5.《揭阳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
6.《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延长实施期限的通知》
7.《揭阳市加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8.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揭阳市招商项目引荐专项奖励办法》的通知
三、市监察委员会规范性文件0件
四、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0件
五、市人民检察院规范性文件0件
六、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