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东人大工作有哪些重点,作出了哪些前瞻部署?
安排审议法规项目21项,其中继续审议的法规案5项,初次审议的法规案16项;除6项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监督项目外,拟安排监督项目22项;拟上下联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围绕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近日,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出炉,为我省今年的人大工作描绘出一张清晰的“施工图”。
记者梳理发现,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立足省情民意实际,锚定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口,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奋力在服务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中展现人大新担当、新作为。
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条例拟于7月初次审议
立法是人大工作的“重头戏”。根据计划,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审议法规项目21项,其中继续审议的法规案5项,初次审议的法规案16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立法工作的价值取向和工作重点。记者注意到,家政服务条例、母婴保健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规案,均被列入了今年的继续审议项目;在初次审议的法规案中,包括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改燃气管理条例等项目。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是广东近年来立法工作的一大亮点。今年3月1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继2021年9月出台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后,广东再次通过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为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接下来,广东将持续探索推进粤港澳三地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系列创新立法。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条例作为新制定法规案之一,拟于今年7月进行初次审议。
此外,今年还安排了预备审议项目25项,涵盖了新制定14项和修改11项。其中,既包括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粤港澳青少年交流、节约能源等重点领域立法,也包括数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新兴领域立法,还包括物业管理、农产品质量、未成年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等民生领域立法。目前,这些立法项目有关单位和部门正在抓紧调研和起草,视情况在今年或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在确定立法项目时,省人大常委会注重把握“四个优先”:一是优先安排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和本省中心工作的立法项目;二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优先安排保障国家重要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相配套的立法项目;三是围绕广东父老乡亲对美好生活向往,优先安排持续提高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卫生健康事业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四是坚持立足省情实际,认真梳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立法建议,优先安排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的“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项目。
开展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推进绿色发展情况专题调研
从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可以看出,省人大常委会拟安排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3项,并结合其中1项报告开展1次专题询问,计划和预算监督6项,执法检查6项,专题调研3项。在时间安排方面,3月开展2项,5月4项,7月7项,9月9项,11月5项,适时开展1项。
紧扣发展大局,是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着力点。根据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审议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我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询问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省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省法院关于涉外涉港澳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我省2022年度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我省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检查《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推进绿色发展情况专题调研。
坚持民生优先,促进民生改善,是我省人大监督工作不变的主题。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实施情况,开展我省就业促进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广东样板,是全省上下共同的期盼和目标。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听取审议2022年我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我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情况、研究处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的报告,还将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为了使监督工作更具刚性与实效性,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从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出发,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让监督“利剑”更显锋芒。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创新监督工作机制,统筹用好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打出监督工作“组合拳”。同时,加强联动监督,选择一些涉及面广、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之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员会之间联动开展监督,对症下药、一督到底。
持续推进代表联络站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措施,作出多项制度性安排,使代表工作不断加强,代表履职更加有效有力。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东实践,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发挥更大作用。
持续加强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代表联络站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加强网上联络站建设,通过“线下+线上”“站内+站外”等形式,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切实推动办好民生实事。另外,创建一批具有广东特色的样板站、示范站和标杆站,以点带面,不断提升代表联络站“三化”建设质效,真正把代表联络站打造成群众身边的“民意窗”“连心桥”“宣传站”“大课堂”“监督岗”。
从2018年起,我省每年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根据代表工作计划,围绕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今年7月份全省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行动,将继续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努力把新时代广东人大代表工作的特色品牌擦得更亮。
办理好代表的议案建议是实现人民意愿,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方式。在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方面,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和落实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强化提、办、督整体合力;进一步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宣传激励机制;同时,不断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沟通协调机制和预提交制度,加强代表提出建议与部门办理建议的工作对接,协助代表提高建议质量。
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同样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扩展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统筹安排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进一步落实省人大代表参加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机制;同时,一如既往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另外,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规范有序邀请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加有关活动,注重在办理代表建议和邀请代表参加本部门座谈、调研等活动中,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