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胜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熹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我市社会治安管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揭阳市2022年市级决算的决议》、《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揭阳市2023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收支预算及分配方案的决定》。
会议认为,2022年,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预算目标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调整目标,积极调动有限的财政资源,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效。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对2022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审计,为各地区、各部门依法履职、规范履职、正确履职充当严格的“戒尺”,有效护航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扎紧扎实“打、防、管、控、宣”各项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自《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对社保基金收支、管理、服务、投资运营等全过程的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建议,要提升预算编制水平,强化预算执行力度;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要提高思想认识,着力提升审计服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审计监督实效。要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推进平安建设;加强科技强警,深化警务改革;加强宣传教育,推进群防群治;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要推进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工作,规范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健全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机制,推动社保基金数字化监管,加强社保基金监督队伍建设。
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黄熹为本次会议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雯、王全录、林素钦、林少敏、叶明文,秘书长王辉及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蔡淡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克敏,市监委、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七届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