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曾风保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熹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情况报告,揭阳市2024年诚信体系建设专项工作报告、揭阳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揭阳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修改稿)》。
会议认为,实施“百千万工程”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统筹各方力量,强化要素保障,狠抓任务落实,不断增强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平衡性,推动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紧扣诚信体系建设2024年任务目标,全面提升我市诚信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清晰梳理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在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完善体制、加强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会议建议,要聚力推进县域高质量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奋力推动“百千万工程”落细落实、取得新的更大实效。要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诚信体系建设的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高“双公示”数据质量,拓展“信用+”应用领域,推进信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诚信基础。要持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国有资源资产配置效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益、土地保障产业发展需要能力,更好服务揭阳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录、林少敏、叶明文,秘书长王辉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副市长许剑芒,市政协副主席、市司法局局长韦子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克敏,市监委、市法院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七届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