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停车场管理条例》重点解读(八)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发布时间:2024-05-06 09:56 浏览次数:3579 【字体:

《揭阳市停车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社会各界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法规宣传和实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特就《条例》相关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十五、明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规范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日常生活中群众开车出行经常要使用到一种的停车场,加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建设,对于缓解“停车难”问题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对此,《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对相关施划主体作出了明确规定,即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施划、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同时,为体现惠民、便民理念,《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停车需求,施划适当数量的免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此外,考虑到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应当具备合理性、科学性,《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遵循严格控制、严格管理的原则;而第二十八条则进一步要求施划部门在编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方案时,应当根据停车场专项规划和本条例规定,统筹考虑城市功能布局和交通运行状况,并遵循下列要求:(一)不影响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二)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和城市停车泊位总量控制要求;(三)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四)区分不同时段、不同用途的停车需求;(五)符合停车泊位设置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在以上规定的基础上,《条例》第二十九条还对不得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道路范围进行了明确,具体包括:(一)快速路主路,宽度小于4.5米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三)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通道、医疗救护通道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周围疏散通道;(四)公交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范围内的路段;(五)变压器下方,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以及其周边1.5米范围内的路段;(六)已建成能够提供充足车位的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300米范围内的路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施划或者禁止停车的路段。

十六、明确学校、医院等停车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区域可以设置临停快走区域

学校、医院等特殊区域一般人流和车流比较多,其周边道路往往是停车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区域,为缓解这些特殊区域的“停车难”问题,《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交通客运换乘场站、医院、学校和其他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周边道路有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施划合理数量、短时免费的临停快走区域供市民临时停车。同时,为突出临停快走区域的临时性,该条还明确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施划临停快走区域时,应当标明临时停放时间,禁止超时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