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广东省21个地级市中首部关于全民义务植树的地方性法规,《揭阳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将于7月1日起施行。6月26日,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法规的制定情况和相关内容,促进《条例》更好地贯彻实施。
发布会上,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毅介绍了《条例》的相关情况及贯彻实施工作。揭阳市政协副主席、市司法局局长韦子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林华,市林业局局长郭翔等有关领导回答了媒体提问。
据介绍,《条例》是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助力绿美揭阳生态建设的小切口立法,为更好落实“小快灵”地方立法要求,《条例》采用“两审制”的审议方式予以表决通过。在整个审议过程中严格按照《揭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有关要求,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组织做好到各县(市、区)实地开展调研座谈,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市直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顾问以及社会公众、实务工作者等的意见建议,并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省直部门意见和组织召开省专家论证会。其间,还注重做好意见建议采纳反馈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做到了由“单向立法”到“双向互通”的新跨越。在做实做细以上工作基础上,结合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条例》草案经过反复修改完善,立法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于2025年3月经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22条,主要以谁来种树、怎么组织、怎样栽种、如何管养为制度主线,重点对义务主体、尽责方式、绿委会职责、苗木保障、管理养护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此外,还对义务植树的原则、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宣传教育、激励措施、资金筹集及使用、树木权属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据悉,近年来,揭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绿美广东的工作部署,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围绕“多种树、种好树、管好树”,创新开发“我为家乡种棵树”义务植树微信小程序,从“目之所及”向全域延伸,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设了一批“人大林”“同心林”“青年林”“巾帼林”“清风林”。据统计,2023年以来,揭阳市开展义务植树5213场次,植树111万余株。全市“我为家乡种棵树”小程序上线基地1994个,收到认捐植树27万余株,收到捐款3701万余元。
接下来,揭阳将充分发挥各级绿化委员会作用,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深入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坚持每年举办植树节活动,加强义务植树管护工作,确保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推动全民爱绿植绿护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