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报》报道:法治促阅读 书香满揭阳——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来源:人民代表报 发布时间:2025-04-03 16:23 浏览次数:416 【字体:

一人读书可以点亮一盏灯,全民阅读可以香沁整座城。作为省内第二部关于全民阅读的地方性法规——《揭阳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立法过程中,条例坚持以民为本、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其制定出台为“书香揭阳”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法治助力打造书香揭阳名片


倡导全民阅读是一项国家战略,自2014年起“全民阅读”已经连续12年被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为更好保障和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近年来,揭阳市紧紧围绕打造“文化揭阳”“文明揭阳”“书香揭阳”三张名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全民阅读工作。从多元化的阅读阵地建设、到多样化的阅读推广活动、再到数字化的阅读便民服务,揭阳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全民阅读广度和深度得到相应拓展。

在取得良好工作成效的同时,现阶段揭阳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如全民阅读促进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全民阅读设施建设与管理有待加强、群众阅读内生动力有待进一步激发等等,这些都迫切需要在及时总结和固化提升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通过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书香揭阳”建设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进一步补齐揭阳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中存在的短板,进而更好为建设“产业强市、和美揭阳”凝聚精神动力、提供文化滋养。

紧扣揭阳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揭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谋划并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予以组织实施。条例于2024年9月经揭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1月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条例共设6章35条,主要从加强全民阅读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加大全民阅读活动的宣传与推广、加快全民阅读服务保障体系的完善与优化等方面,为赋能“书香揭阳”建设迈上规范化、法治化和长效化轨道保驾护航。

阅读供给彰显以民为本理念


作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助力“书香揭阳”建设的法治成果,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始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更好满足市民阅读需求这一出发点和落脚点,主要围绕如何为广大读者提供阅读资源、优化阅读服务、强化阅读保障这条主线,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进而为全体揭阳市民创造更好的阅读条件、打造美好的阅读环境、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


在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和听取意见的过程中,有群众代表在座谈时表达了“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否相当于强制性要求公民阅读”的疑虑。对此,条例开宗明义,在其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阅读权利,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制定本条例”,彰显了“以民为本”的立法理念。


条例还有多处类似规定,如在书籍等各类优质阅读资源的供给上,条例规定各级公共图书馆等阅读服务设施应当多渠道收集公众阅读需求,并根据公众需求及时提供、补充和更新相应的阅读资源,保障各类阅读资源更加贴近读者阅读喜好、更能激发读者阅读兴趣;在更好满足读者特别是契合年轻读者多元需求方面,条例对支持和引导实体书店创新“阅读+”经营模式实现多业态融合发展、建设24小时泊书吧和24小时智慧书房为夜行人点亮城市之光、加强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丰富多元阅读方式等内容作出规定,不断提升广大读者阅读的体验感与舒适度。


此外,条例还及时将揭阳在持续擦亮“文化揭阳”“文明揭阳”“书香揭阳”三张名片工作中的成熟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如在2024年暑假期间,揭阳市国防教育图书馆开启“延时模式”,日均进馆读者数量较平时增幅超过五成,阅读促进效果显著。据此,条例主动对标学生群体和市民群众的阅读需求,及时将“寒暑假延长图书馆服务开放时间”写入条文,以此更好在制度设计上体现人文关怀。

制度创设注重调研成果转化

为确保法规符合揭阳实际、具有地方特色,揭阳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多次前往图书馆、城市书房、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等各类阅读服务设施以及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市民群众、人大代表、实务工作者、实体书店经营者以及政府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注重深化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确保相关制度创设和措施拟制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围绕如何更好强化未成年人这一重点群体的阅读需求保障,揭阳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在细化和补充《广东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等上位法规定上下功夫,通过到中小学校发放调查问卷并随机访谈部分学生和老师等方式,深入摸查当前揭阳市中小学生课外阅读的基本状况。此次问卷调查覆盖高中、初中和小学,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的阅读意愿和诉求,为在制度上突出未成年人阅读保障夯实基础、提供指引。


据此,条例明确未成年人阅读促进工作“应当符合不同学历阶段学生学业情况”这一原则,同时规定政府应当将未成年人阅读作为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重点、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阅读促进活动进行针对性指导、中小学校应当将建设书香校园作为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内容、父母等监护人应当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做好阅读示范,以此形成政府、部门、学校和家庭“四位一体”共同促进未成年人阅读的服务保障体系。


聚焦立法调研发现的其他问题和短板,条例也提出了对应措施和具体要求,如针对当前城市书房、农家(社区)书屋等全民阅读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相对薄弱,日常运行需要加强指导与带动这一问题,在学习借鉴外市关于城市书房等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条例立足揭阳各级公共图书馆具有充足阅读资源和较高运营能力这一优势,明确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发挥主阵地作用,通过拓宽服务体系等方式,加强对城市书房、农家(社区)书屋等的业务指导,以此推动各类阅读服务设施的融合发展;同时,条例还对基层阅读服务设施应当设置在便于公众阅读的合理区域、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基层阅读服务设施的工作指导,以及政府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赋能农家(社区)书屋的日常运营与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以此更好补足基层阅读服务设施的建设短板,推动揭阳城乡阅读服务设施保障能力水平的均衡发展和整体提升。


古韵今风书香远,千年文脉赓续传。忆往昔,揭阳自古崇尚读书,揭阳学宫、进贤门、百兰山馆等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集体传载着揭阳千年文脉的厚重历史底蕴;展未来,制定揭阳首个全民阅读专项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拓展新型阅读空间、打造“15分钟阅读圈”、创建数字阅读平台、形成专业化的阅读推广人队伍、开展常态化的阅读宣传与推广活动……随着条例各项规定的落地见效,揭阳“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全民阅读氛围定将愈发浓厚,“法治促阅读、书香满揭阳”的美好立法愿景,也将伴随着全民阅读的蔚然成风,逐步转化为揭阳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的一道靓丽实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