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传统古村落的保护建议
来源:代表联络工委 发布时间:2016-07-15 18:04 浏览次数:13260 【字体:

    传统古村落承载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凝聚中华民族精神,保留着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但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及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一些传统古村落面临被拆除,逐渐衰落、消失,加强古村落的保护发展刻不容缓。

经过第三次文物普查,我国共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达766722处,至2014年公布的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646个。为加强对古村落的保护,维护古村落传统风貌,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提出几点建议:

1.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必须编制好古村落保护和利用规划,达到既保护古村落原始风貌,又不失现代新农村文明气息的目的,这也符合习总书记提出的让人们“记得住乡愁”。

2.建立中国古村保护公益基金会。搭建政府、专家、社会、企业的协作平台与机制,建立古村保护的现代公益运行模式。

3.着力培养一支管理健全、组织服务能力突出的古村志愿者团队,有效激励古村保护、普查、宣传、活化 、产业复兴等多方面工作。

4.尽快出台制定一部古村落保护法。对已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建议将已登记公布的传统村落明确纳入保护范围,传统村落保护目前仅有政策引导,缺乏法律层面的保障,因此破坏传统村落的事件仍难以遏制。

5.对一些具有历史价值或历史意义的古村名、古镇名,应尽量保留,不要随意更改。      

   (供稿:代表联络工委 王炜玮)